IG-541滅火劑包含52%氮,40%氬氣,8%二氧化碳。由于三種惰性氣體的比例接近5:4:1,所以簡稱為IG-541。本品為無色、無味、無毒、不導電的混合氣體, ODP=0,溫室效應電位 GWP=0。它是一種綠色環保滅火劑,在滅火時對人體安全無毒。
01
滅火機構
它屬于物理滅火方法,將氧濃度降低到不能支持燃燒的臨界氧濃度以下。
02
適用范圍
適用的保存
火勢蔓延,如電氣火災、固體表面火災、液體火災、撲滅火源、撲救不適用于撲救氧化劑、硝酸鈉或含氧化劑的化學火災;有效金屬如鉀、鎂、鈉、鈦、鋯、鈾等活性金屬火;氫化鉀、氫化鈉等金屬氫化物火災;過氧化氫、肼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學物質著火;可燃固體物質的深火。
03
系統設計
(a)氣體滅火系統的一般規定
1.當幾種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時,應按最大滅火設計濃度或惰性設計濃度確定滅火設計濃度或惰性設計濃度。
2.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護區采用組合配電系統時,組合配電系統保護的保護區數應≤8個。
3.滅火系統儲存裝置在72小時內不能重新加注恢復的,應按系統原儲存量的100%設置儲備數量。
4.保護
噴嘴的防護半徑應符合:最大防護高度≤6;5m;最小防護高度應≥0。3m;噴嘴安裝高度小于1.5m時,保護半徑宜≤4。5m;噴嘴安裝高度≥1時。5m,防護半徑≤7。5m.
5.噴嘴應靠近保護區域頂面安裝,距頂面最大距離≤0。5m.
6.一個防護區域內設置的預制滅火系統數量宜≤10個。
7.當同一防護區域內有多個預制滅火系統裝置時,必須能同時啟動,其動作響應時間差不大于2s。
(2)IG-541系統規定
1.滅火設計濃度應≥1.3倍滅火濃度,惰性設計濃度應≥1.3倍滅火濃度的1.1倍。
2.固體表面火災的滅火濃度為28.1%,規范中未列明,由試驗確定。
3.滅火劑噴灑至設計用量的95%時,48s≤噴灑時間應≤60s。
4、滅火浸漬時間:
①木材、紙張、織物等固體表面著火時,應使用20min。
(2)通信機房、電子機房電氣設備火災以10min為宜。
(3)其他固體面火宜使用10min。
5.儲存容器或容器閥門上的安全泄壓裝置和組合分配系統的歧管的工作壓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一級充氣壓力(15.0MPa)系統應為20.7±1。0MPa(表壓);(2)二次充氣壓力(20.0MPa)系統應為27.6±1。4MPa(表壓)。
6.儲存容器應采用無縫容器。
04
控制模式
1.自動控制;
2.手動控制;
3.應急機械啟動工作方式;
4.緊急啟動/停止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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